惩戒失信:“真疼”才管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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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加快推进政务、商务诚信建设,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,深化生产、流通,金融、税务,工程建设、招投标,电子商务等领域的诚信体系建设。
据近日《工人日报》报道,财政部日前发布《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将“老赖”挡在了政府采购的大门外;四川省、福建厦门等地也出台措施惩戒失信被执行人,内容包括交通出行、获得荣誉、金融活动等。
上述部门及地方的举措,大体可看做今年初出台的被称为“史上最严惩戒失信备忘录”的具体落实。这一备忘录即由国家发改委等中央44家单位联合签署的《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》,它提出55项惩戒措施,范围之广、措施之严,受到舆论广泛好评,被期待有望让失信人越来越“寸步难行”。
失信是指包括自然人、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多个主体违背社会诚信的行为,比如商业欺诈、制假售假、偷逃骗税、学术不端等,除了对这些行为涉及违法的部分按照相关法律惩处之外,其当事主体还会登上“黑名单”,受到失信惩戒带来的各种限制。由于失信行为对社会正常秩序造成恶劣影响,公众深恶痛绝。据有关方面统计,每年中国企业因为诚信缺失,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了6000亿元。
惩戒失信,让失信者“寸步难行”,无疑是我国建设诚信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。“史上最严备忘录”的签署,意味着一张涉及政务、商务、社会、司法等领域的“褒扬诚信,惩戒失信”的大网已徐徐铺开,所有造成一定危害的失信行为都有可能被记录在案并被惩戒。
从近年来惩戒失信主体的实践看,“缰绳”越收越紧,让“失信者疼、旁观者惊”的打击“老赖”行动越来越显示出威力。
对失信人而言,限制其“享受的自由”或许是最疼也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。据不完全统计,目前已限制乘坐飞机411.5万人次,限制乘坐列车101.6万人次,阻止出境边控443人次。这些惩戒措施形成了强大威慑,约40万失信被执行人“乖乖投降”。
再说“旁观者”,或许有人觉得,失信大不了就逃避,被逮着就哭穷。如今打击“老赖”的霹雳手段对广大公众来说,也是一堂警示课,它让更多的人能够意识到失信将影响到个人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。如果媒体上能披露更多的“老赖悲惨故事”,相信会有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社会基础。
根据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(2014~2020年)》,到2020年,社会信用基础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,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,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,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。届时,“一处失信,处处受限”的诚信环境氛围将成为现实。
眼下,我们距离“处处守信,事事方便”的美好愿景还有不少差距。为此,尤其需要加快推进政务、商务诚信建设,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,深化生产、流通,金融、税务,工程建设、招投标,电子商务等领域的诚信体系建设。
一句话,收紧失信惩戒的“缰绳”,真正让失信者感到“疼”,才能切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。 |